本报北京2月15日电记者吕贤如今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,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7年来,全国已有2000万人取得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。“领取职业资格证书,获得就业通行证”,成为广大劳动者就业的新观念。
7年来,劳动保障部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4000多个工种(职业)标准,建立了50个通用工种的国家题库和地方分库,拥有一支7.3万人的考评员队伍,建立了6900个职业技能鉴定所(站)。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为建立统一、开放、竞争、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奠定了基础,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用人提供了客观公正的技能保证,对于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,促进经济发展,也起到积极作用。1999年全国共有338万人参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,292万人获得了相应职业资格证书。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步入规范化、科学化、社会化管理轨道。